近日,经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审核并报厦门市政府批准,厦门华特集团有限公司被认定为2018年度“思明区总部企业”,5月21日,区委相关领导莅临华特集团并颁发了总部企业荣誉牌匾。
根据《思明区鼓励总部经济发展办法》,相关企业必须满足在思明区登记注册、注册资金、在区缴税、营业收入、所属产业、在区经营期限等多方面的条件方可具备申请资格。据该管理办法规定:被认定为总部企业的,可以享受开办补助、办公用房补助、经营贡献、行政事业收费、人才激励等多项优惠政策。
自2013年度起,华特集团已连续多年获市、区级此项殊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