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市发改委延续认定华特集团为2014年度厦门市总部企业
时间:2015-02-04 浏览量:3829
厦门市发改委延续认定华特集团为2014年度厦门市总部企业

        近日,经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报厦门市政府批准,延续认定厦门华特集团为2014年度厦门市总部企业。

        根据《厦门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,相关企业必须满足在厦登记注册、注册资金、在厦缴税、营业收入、所属产业、在厦经营期限等多方面的条件才具备申请资格。而根据该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,认定为厦门市总部企业之后,相关企业就可以享受开办补助、办公用房补助、经营贡献、行政事业收费、人才激励政策等多项优惠。

        2013年度,华特集团已经被认定为实施新标准后的首批厦门市总部企业。


 在线咨询
周一至周五 9:00-17:30
0592-2229977
  • 华特沥青
技术支持:三五互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