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特集团延续认定为2017年度厦门市总部企业
时间:2018-12-08 浏览量:7281

       近日,经厦门市财政局审核并报厦门市政府批准,厦门华特集团有限公司被延续认定为2017年度厦门市总部企业,并获荣誉牌匾。


       根据《厦门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,相关企业必须满足在厦登记注册、注册资金、在厦缴税、营业收入、所属产业、在厦经营期限等多方面的条件才具备申请资格。而根据该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,认定为厦门市总部企业之后,相关企业就可以享受开办补助、办公用房补助、经营贡献、行政事业收费、人才激励政策等多项优惠。


       自2013年度起,华特集团连续多年被认定为厦门市总部企业。“崇德、匠心、创新”,是华特所坚持的企业精神。华特集团将坚持实业发展道路,以厦门经济特区为起点,面向全国,面向世界,致力于成为一家道路沥青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产品定制提供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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